为有效防御洪水、地质等灾害,在现有的防洪设施条件下,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、地质等灾害,预先制订防御方案、对策和措施,为乡防汛指挥部实施指挥决策、组织有序、运行得力、措施到位、责任到人,从而有效地控制灾害的扩展和发生,最大限度的避免人员伤亡,减轻财产损失。
一、基本原则
防汛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岗位责任制。行政首长负责制是防汛责任制的核心,是取得防汛抢险胜利的重要保证,也是历年来防汛斗争行之有效的措施。防汛抢险需要动员和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,党、政、军、民、全力以赴,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,同心协力共同完成。因此,防汛指挥机构由乡人民政府、乡长亲自主持,全面领导和指挥防汛抢险工作,实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。
乡人民政府乡长对乡防汛预案实施负总责,实行统一指挥,乡直各部门在汛期应无条件地为防汛抗洪服务。
各村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全面负责。主管领导是本行政区防汛工作的直接责任人。
二、组织机构
㈠指挥机构
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,乡长任指挥长,其成员单位包括乡党政综合办公室、乡人武部、派出所、财经所、乡经济发展办公室、乡社会事务办公室、乡水利水产服务中心、乡公路养护中心、乡农业服务中心、林业站、卫生院、国土资源所、供电所,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政府(电话:8492001、传真:8492033)。各村成立防汛抗旱指挥分队。
指挥系统结构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