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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整改落实阶段(
7月
1日至
7月
31日)。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,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、改进执法作风、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,制定整改措施,认真加以整改。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,行政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。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,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联系本单位实际,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,要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审核登记并公示,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。
㈣迎接检查验收阶段(
8月
1日至
8月
30日)。迎接上级检查,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教育活动情况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。
四、组织领导
乡政府成立乡行政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,由乡党委副书记、常务副乡长向晓红任组长,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高雄任副组长,纪委监察室、党政办、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。各行政机关也要成立领导机构,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教育活动。
各行政执法部门每阶段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,教育活动结束后,及时报送总结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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