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各村(居)、乡直各单位:
为进一步抓好全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,迎接全市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
在基层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是省委、省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,各级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
[2008]26号)认真执行和开展好本部门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。
二、完善材料,迎接检查。
各单位和个人结合《盛家坝乡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》,将本部门的实施方案、工作计划、会议记录、专题讨论记录、征求意见、学习笔记、单位及个人的自查报告、整改方案、学习心得、阶段小结等工作落实到位,确保在
8月上旬迎接市级检查。
二OO八年七月十日
|